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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京中考照顾加分政策出台

南京晨报 2020-05-26 08:12

  南京市招考院昨天发布南京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照顾加分政策。5月25日至6月12日期间,考生携带办理加分应出具的证件及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

  照顾政策:

  ○ 烈士的子女可加30分;

  ○ 因公牺牲警察、军人的子女,可加

  20分;

  ○ 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可加

  10分;

  ○ 台籍青年,归侨学生,华侨子女,归侨子女,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的子女,可加

  10 分;

  ○ 少数民族考生,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以上部门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或者其子女,可加

  5分;

  ○ 军人子女按照南京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予以照顾;

  ○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优待政策参照现役军人子女执行;

  ○ 南京市赴湖北医务人员、市公共卫生中心隔离病区医务人员、省部属在宁赴湖北医务人员及纳入“十件实事”服务对象的其他人员子女,教育优待按相关规定予以照顾。

  如果考生同时符合几项加分条件,按其中最高的一项加分,不合并加分。

  根据南京市招考院安排,5月25日至 6月12日期间,考生携带办理加分应出具的证件及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应届在校生将审核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交到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汇总后统一交到区招生办(招考中心),外应生和往届生直接交到区招生办(招考中心),军人子女直接交到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无特殊情况过期不补。

  6月29日至7月3日,市招考院将申请政策性照顾加分考生的建档号、姓名、初中学校和属何种照顾对象在“南京市教育局”网站(edu.nanjing.gov.cn)上公示。如有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实,立即取消加分资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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