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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听证会昨日举行 15位听证代表为垃圾分类“操碎了心”

南京晨报 2020-05-21 14:53

  怎样集中摆放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更科学、更合理?定时定点投放垃圾有哪些好的建议?……在《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进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程序前,5月20日,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了《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听证会。据悉,这是本届人大首次举行立法听证会。

  这是本届人大首次立法听证会

  今年2月27日,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首次审议了《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由此正式进入立法程序。在6月下旬二审前,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特别举行立法听证会。据悉,这是本届人大首次立法听证会。

  听证会现场,15位听证代表围绕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摆放位置,垃圾投放如何定时定点等具体问题各抒己见。南京市房产局物业中心副主任徐成在发言中表示非常认同支持倡导物业服务企业广泛地参与到住宅区垃圾分类工作中,但建议确定好物业企业的定位,明确好企业的职责,解决好企业的成本缺口。徐成建议,进一步强化社区居委会的责任,由社区居委会委托物业企业代行管理责任人义务,从而提升管理效率。

  对于垃圾分类知识的普及,听证代表们同样“操碎了心”。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汤善鹏表示,提高垃圾分类的参与度,首先要解决的是不知道怎么分的问题。从实践调研来看,这个问题目前非常突出,也非常重要。汤善鹏建议,针对市民在垃圾分类知识方面的欠缺现状,应抓紧编撰垃圾分类指南手册进行发放,最好《条例》公布之日起就能发放,并争取做到每户家庭都有一个手册。南京市人大代表、雨花外国语小学副校长石莉则建议设计专门的小程序,不知道如何分类的市民拍照即可识别,小程序可添加在“我的南京”APP,便于有需要的市民随时查找。

  最大范围征集民意,确保条款“立得住、真管用”

  《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制定是一件与南京全市850万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为保障《条例》能够“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有特色”,南京市政府选择64个各种类型的住宅小区和101个单位开展先行先试工作,在增强社会宣传的同时对立法主要制度进行预演。

  这样的审慎,还体现在市人大常委会专题组织《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调研。4月24日上午,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首次将会场从会议室“搬”到现场,48名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赴浦口开展《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调研。这也是南京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在会议期间组织全体组成人员开展专题立法调研。

  不仅如此,南京市人大法制(工)委、环资城建委和市城管局还组织开展了万人问卷调查,听取民意、汇集民智,力求立法建立在坚实的社会共识上。此次召开的听证会,也是广泛听取意见的一部分。“将在吸纳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条例》不断作出修改完善,最后形成审议稿,提交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分和不分,大不一样。”听证会上,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一新向15位听证代表及与会人员表达了谢意,“对听证代表们的意见与建议,我们一定会认真分析、研究,努力制定出一部高质量、有水平的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通讯员 宁人宣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周敏 陈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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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街口商圈成立垃圾分类自治联盟

  晨报讯(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仲永)5月20日,在南京市垃圾强制分类即将到来之际,有着近百年历史的著名商圈——新街口商圈成立垃圾分类自治联盟,今后近2000户商家与商业综合体将凝心聚力、取长补短,共同答好垃圾分类这道必答题。

  近年来,新街口管委会在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的同时,狠抓垃圾分类落实推进,在全面实施核心区商企单位餐厨和生活垃圾一家运、分时运和分类运的基础上,加强执法队伍对各单位垃圾前端分类、室内分捡和分类转运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新街口各商企单位和物管公司及现场指导人员,始终把前端分类投放作为推广垃圾分类的重要环节,严防出现“源头分、中间混、末端合”问题发生;各楼宇内的公司和商户,严格落实垃圾分类工作九要素,各物业每周至少安排2次全面检查,每天安排人员不定时抽查。目前,商圈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已基本形成。

  新街口商圈的不少小微企业担心,如果每家都要设置四分类垃圾桶,“我们这种占地几十个平方米的小企业,办公空间将更加有限”。对此,新街口金融商务区管委会工委书记徐曙光认为,这种担忧没有必要,“集中收集点是按楼层设置,并不需要每家都购置分类桶”。

  整合资源、取长补短,这正是成立新街口商圈垃圾分类自治联盟的要义所在。“整合资源,让大家用最小的投入、最少的精力,把垃圾分类这件大事办出最好的效果。”徐曙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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