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切实增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4月17日,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关于实施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管理措施的通告》。通告要求,自2020年5月1日起,积极鼓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对未佩戴头盔的,交管部门将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南京交管部门调取事故分析发现,涉及非机动车的死亡事故中,大多数是因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横穿等违法行为酿成恶果,绝大多数死者都因未佩戴头盔,事故发生时头部受到重创,造成死亡的惨痛结果。
通过对南京市2019年死亡交通事故进行分析,涉及电动自行车的占全市总数的49.9%。其中,64.9%发生在城市普通道路、17.5%发生在县乡道路、8.2%发生在国省道路。通过分析死亡案例,事故中电动车骑行人不佩戴头盔,头部最易受到伤害,全市因颅脑损伤死亡的人数,占电动自行车事故死亡人数的81.6%。在涉及电动自行车的死亡事故中,95%以上都未佩戴头盔,而正确佩戴头盔的骑乘人员在交通事故中无一死亡。
这些事故虽都是因不遵守交通法规酿成,但却因戴不戴头盔一个选择,一些生命就此结束。南京交管部门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是“生命盔”,正确佩戴头盔,是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
除了戴头盔,遵守交通规则同样非常重要。引发电动自行车事故违法行为中,排名前五位的是:未按规定让行、违反交通信号、逆行、违法占道行驶、违法上道路行驶。为了您的安全,请遵守交通法规。南京交警倡导广大骑车人,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正确戴好头盔,平安出行!
通讯员 宁交轩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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