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仪公宣记者庄剑翔)7月15日上午,仪征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二级警长刘林同志去扬州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牺牲。7月18日上午, 举行了刘林同志遗体告别仪式。
刘林,男,汉族,1971年12月出生,江苏仪征人。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90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生前为仪征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二级警长,一级警督警衔。因工作成绩突出,多次受到嘉奖,2015年被仪征市委市政府记个人三等功。
刘林同志长期扎根基层一线,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带病坚持工作,用生命践行了一名人民警察对党、对祖国、对人民、对公安事业的庄严承诺,为平安仪征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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